海派经济学南京研究所第16次研讨会发言之一
从"先富论"转向"共富论"是历史的必然
李炳炎
最近,中共重庆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作出了一个重要决议:缩小三个差距,走共同富裕道路。令人耳目一新,给人以震撼,催人奋进。这一重大决策及果断行动,标志着重庆模式这面红旗写上了"共同富裕"这几个大字,标志着重庆模式必有新的突破性发展,标志着面对国内外敌对势力对中国的围困,重庆人要杀出一条血路。艰巨的突围战打响了!
这无疑是率先转变发展战略与发展模式的深刻变革。
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和目标。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但是,多年来我国经济生活中出现了明显的居民收入差距过大、贫富悬殊日趋严重乃至出现两极分化的现象。面对严峻的现实,人们不得不进行反思:什么是共同富裕?如何达到共同富裕?当前出现贫富分化现象的成因是什么?如何制定消除贫富分化的对策?如何进一步注重社会公平?如何在实践中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与发展的成果?如何通过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共同富裕?实现共同富裕的关键何在?共富有无可行性?这一切,是我们面对的崭新课题。研究共同富裕问题,已是当务之急。探索共同富裕的理论与实现规律及途径,便是本书的任务。
一、什么是共同富裕及其实现
共同富裕是指全体人民共同过上幸福、富裕的生活,是社会公平原则的具体体现。具体来说,共同富裕的内涵及其实现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一)共同富裕是人们的一种理想和道义要求
自人类社会诞生以来,共同富裕就成为人们的理想和愿望。古希腊和中国古代都曾有思想家提出过“理想国”、“大同社会”的思想。但在漫长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共同富裕只是梦想和空话而已,缺乏实现的现实条件。现代意义上的平等观念首先来自近代的“启蒙”运动。应该说它是与资本主义的平等联系在一起的。这种观念和相应的制度是人类历史上的一个进步,但其追求的平等是指人们作为一定商品的所有者,在进行“等价交换”时主体之间的平等。贫富两极分化,成为资本主义的基本特点。资本主义制度是建立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制基础上的,资本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动机是剩余价值最大化,是追求资本价值的无限增殖。而工人阶级由于劳动力价值是他们取得生活资料数量的最高界限,这就必然造成一方面是资产阶级的财富日益扩大,另一方面是无产阶级的生活状况日趋恶化。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决定了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只能产生财富积累与贫困积累的两极分化,而不可能共同富裕。这已被资本主义社会长期发展的实践所证实,也是资本主义必然会被社会主义代替的根本原因。
(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
社会主义制度是消灭阶级剥削的平等进步的社会制度,是劳动人民当家做主、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共同创造和享有物质财富的制度。只有在这个制度下,社会生产的目的才是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确立,决定了必须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这就从根本上解决了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私人占有与生产社会化的矛盾,为共同富裕提供了生产关系前提和物质基础前提条件。可以说,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内在的公平原则,使共同富裕的实现有了根本保证。邓小平同志在揭示共同富裕与社会主义本质的关系时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他认为,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只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才能持续发展。“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裕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量的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温饱问题都不可能解决。”他明确指出:“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应当说,这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
但要进一步探究:社会主义何以能够具有这一本质属性,或者说,社会主义这一本质缘何而来?在这个问题上,人们的认识就不那么一致了。在有的人看来,似乎只要生产力发展了,就可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因而他们只是抽象地讲社会主义本质,不愿提甚至不赞成以公有制为主体。事实上,社会主义本质既不是凭空而来的,更不是人们主观赋予的,它恰恰来自于公有制,为公有制所决定。离开公有制,不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奢谈什么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不过是一种无稽之谈。既要坚持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达到共同富裕,又要允许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长期存在和发展,这完全是由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基本国情所决定的。两者的统一,首要和关键的一点,就是能否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有了这一条,一定范围内存在的剥削现象与贫富差距现象就不会发展成为两极分化的社会。
(三)共同富裕既是社会主义的目标,又是社会主义的原则。邓小平同志多次指出,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阶段从1956年完成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建立社会主义制度之时起,到21世纪中叶,至少需要100年左右的时间。按照邓小平同志提出的“三步走”的发展战略,到21世纪中叶,使我国的经济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人民生活比较富裕。他说:“我们实行的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制度,我们的人均四千美元不同于资本主义国家的人均四千美元。特别是中国人口多,如果那时十五亿人口,人均达到四千美元,年国民生产总值就达到六万亿美元,属于世界前列。”“因为我们这里没有剥削阶级,没有剥削制度,国民收入完全用之于整个社会。相当大一部分直接分配给人民。”这就告诉我们,我国人均4 000美元所过上的生活要高于资本主义国家人均4 000美元的生活水准。因此,可以说将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富裕的目标。
除了把共同富裕理解为最终的奋斗目标之外,还要把握其作为社会主义的原则的重要含义。因为共同富裕的水平是逐步提高、逐步实现的,在最终目标实现之前的所有努力过程中,都要清醒地把握共同富裕的导向不偏离、不迷航,不断地缩小贫富差距而不是扩大贫富差距。这样才能一步一步接近最后的目标。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富裕。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地实现共同富裕。正因为如此,所以我们的政策,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就是说,不会导致富的越富,贫的越贫,坦率地讲,我们不会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级。”这里,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的,世界上既没有脱离生产关系的生产力,也没有脱离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只讲生产力一条,而不讲共同富裕另一条,就会把目标变成虚幻的东西。
(四)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马克思认为,财富是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和重要内容。因为人的全面发展必须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物质基础上,必须有丰富的物质产品来满足人们物质生活方面的需要。这是共同富裕最重要的内容。但是,只有物质生活的富裕而没有丰富的精神文化生活,这种富裕并不是现代文明条件下的真正富裕。分享人类科学文化的成果,提高精神文化生活水平,越来越成为人们的共同需要。所以,高度的物质文明和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既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也是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物质生活的富裕、精神文化生活的丰富、人的自身文明素质的提高,这几方面有机结合,才能构成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鲜明特征。
(五)实现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最重要的价值取向是发展生产力,这使共同富裕具有坚实的物质基础。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个时期,我们对社会主义的认识和评判尺度,是看所有制,即把所有制“一大、二公、三纯”的升级过程当成衡量社会主义的重要标准。这种价值取向使我国社会主义建设走了不少弯路,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邓小平同志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建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价值观,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最重要的是发展生产力。如果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就不会有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最高利益。不能离开共同富裕讲发展生产力,否则就会导致共同贫穷。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的富裕,而不仅仅是少数人或某个阶层的富裕;共同富裕不是同等富裕,不是平均分配个人收入或个人消费品,不是每个劳动者平均占有等量的财富。
(六)实现共同富裕的制度保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的本质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为共同富裕的实现提供了制度保证。依据邓小平同志的观点,“两消”是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关系,但这一基本经济关系既不能独立存在,也不能自我实现,它是建立在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以实现共同富裕为目标的经济制度。“两消”不能脱离生产力,因为只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才能为实现“两消”创造物质条件;“两消”不能脱离共同富裕这一目标,否则,“两消”就失去了它的意义;“两消”也不能脱离解放生产力,因为“两消”的具体特征和实现形式不可能没有缺陷,必然要经过改革来加以完善。这样,在与发展生产力、实现共同富裕相联系的条件下,才确定了“两消”在社会主义本质中的地位和作用,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关系的调整和改革才有正确的依据,才逐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从而为实现共同富裕找到了可靠的体制保证。
(七)确保共同富裕目标实现的发展方向。社会主义的生产目的是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从而规定了共同富裕的发展方向。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这一论述非常深刻、清晰地揭示了社会主义的目的,从根本上遏制了两极分化的产生,避免了社会财富被少数人占有。因此,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为社会主义社会规定了明确的共产主义发展方向。
共同富裕虽然是将来才能实现的目标,但这并不是一句空话。这个现实基础就是我们国家已经拥有强大的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是过去几十年间工人阶级和其他劳动者经过辛勤劳动积累起来的公共财富。这个财富的增长和扩大,不仅意味着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意味着按劳分配的扩大,意味着共同富裕的范围的扩大;这个财富的减少,不一定说明生产力的缩小(国民经济中份额减少,同时私营经济发展),却确切地说明按劳分配和共同富裕范围的缩小。如果公有制经济瓦解了,就意味着共同富裕目标的丧失,因为我们根本不可能依靠私有制经济来实现共同富裕。
(八)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选择和调整。只有允许和鼓励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先富带动后富,才能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这是因为:首先,共同富裕只能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财富的不断增加而逐步实现。生产发展是扩大分配、人民富裕的前提。再次,我国现阶段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由于生产关系不同,资本有机构成不同,经营水平和机遇不同,总收入、纯收入和分配方式不同,人们的富裕程度自然不会一样。此外,就每一个劳动者来说,人们的劳动能力不同,所处地域、环境和单位不同,再加上家庭人口不同,平均收入和实际富裕程度也不会一样。
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与共同富裕是手段和目标的关系,前者为手段,后者为目标。我们绝不能将两者分割开来。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是发展生产力的必须阶段,取消这个阶段就会重复平均主义,影响生产力发展。但如果只强调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忘掉其他大多数人的富裕问题,又会走向贫富分化甚至两极分化。这一点已为近年来的事实所证明。可见共同富裕实现途径的选择是应该因时间、条件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1]
二、 重大的转折: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到“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指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坚持各种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注重社会公平,特别要关注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的公平,加大调节收入分配的力度,强化对分配结果的监督。”很显然,在这里用“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的提法取代了以前一段时间里通行的提法:“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的重大变化,反映了我国发展战略指导思想上的重大转折,即由“先富论”到“共富论”的历史性转变。
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非常艰巨的、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当前影响我国社会和谐的因素很多,突出的是在社会公平方面存在问题。正因为如此,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提出“注重社会公平”;2005年年初,胡锦涛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中说,要“把维护社会公平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十六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由“兼顾公平”到“注重公平”再到“更加注重公平”,提法的变化,引人注目,值得深思。
在公平问题上,群众意见最大的是收入分配的不公。现在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差距过大甚至悬殊是公认的事实。一方面,社会上的百万富翁、千万富翁已经不算稀奇,亿万富翁也有了(
其中不乏靠不正当手段非法暴富者);另一方面,还有几千万人的温饱没有解决。如果加上城镇的下岗失业职工,以及农村中因病或失地而返贫的农民,恐怕还不止这个数。基本的社会保障在农村基本上是空白。出口不断增长的背后实际上反映了内需的不足。针对这个现象,胡锦涛同志指出:“要高度重视收入分配问题”。
走共同富裕的道路,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再到胡锦涛,都反复强调这个原则,邓小平同志提醒人们:“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如果导致两极分化,改革就算失败了”。改革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利益格局的调整,但这种调整应该是维护而不是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应该使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当然,共同富裕不是同步富裕,总有先富和后富,共同富裕也不是同等富裕,差距是应该的。但必须适度,差距太大、太悬殊,就不公平了,社会就很难和谐了。
有人担心,注重公平会不会损害效率?实际上,维护公平的目的是为了提高效率。只有在一种和谐的利益关系氛围中,人们才能心情舒畅、充分发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还有人忧虑,注重公平会不会导致平均主义大锅饭?其实公平与平均主义没有因果关系,平均主义本身就不公平;但目前的主要倾向不是平均主义,而是收入差距扩大为核心的社会公平失衡。和谐要求社会公平,公平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特征。
公平是一个历史范畴,没有亘古不变的标准;公平又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没有绝对的所谓“公平”。建设和谐社会,需要很长的历史过程。在现实条件下,我们应该做而且必须做的,是尽最大努力维护和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将社会不和谐因素降到最低程度,由不够和谐到比较和谐再到更加和谐而不断向前推进。
共同富裕理论即“共富论”的形成和提出,是邓小平同志晚年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是邓小平同志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又一杰出贡献。我们应当大力宣传这一“共富论”。《邓小平年谱》(1975~1997)记载了邓小平同志不少关于共同富裕的精辟论述。现摘录于下。
“即使我们的工业更发达,国家收入更多,也要照顾城乡关系,不能相差太多,当然差距总还是会有的,要按劳分配,要有差别,但差别不能太大。”[1]
“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以使中国百分之几的人富裕起来,但是绝对解决不了百分之九十几的人生活富裕的问题。”[2]
“我们的政策是,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我们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然而平均发展是不可能的,过去搞平均主义,吃‘大锅饭’,实际上是共同落后,共同贫穷,我们就是吃了这个亏。”[3]
“社会主义财富属于人民,社会主义的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社会主义的原则,第一是发展生产,第二是共同致富。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好起来,一部分地区先好起来,目的是更快的实现共同富裕。我们的政策是不使社会导致两极分化。我们不容许产生新的资产阶段。”[4]
“我们允许一部分地区,一些人先富起来,是为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所以要防止两极分化。这就叫社会主义。”[5]
“所谓资产阶级自由化,就是要中国全盘西化,走资本主义道路。如果走资本主义道路,可能在某些局部地区少数人更快地富起来,形成一个新的资产阶级,产生一批百万富翁,但顶多也不会达到人口的百分之一,而大多数人仍然摆脱不了贫穷,甚至连温饱问题也不能解决。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摆脱贫穷的问题。”[6]
“中国要解决十亿人的贫困问题,十亿人的发展问题。如果搞资本主义,可能有少数人先富裕起来,但大量的人会长期处于贫困状态,中国就会发生闹革命的问题。”[7]
“我们是存在差别的。像过去那样搞平均主义,也发展不了经济。但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须搞共同富裕。我们要的是共同富裕,这样社会就稳定了。社会稳定,才能发展经济。现在,沿海地区发展起来了,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要注意内地的发展,否则社会稳定不了。中国情况是非常特殊的,即使百分之五十一的人先富起来了,还有百分之四十九,也就是六亿多人仍处于贫困之中,也不会有稳定。中国搞资本主义行不通,只有社会主义,实现共同富裕,社会才能稳定,才能发展。”[1]
“走社会主义道路,就是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如果富的越来越富,穷的越来越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而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2] “中国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后,一定要考虑分配的问题。也就是说,要考虑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的差距问题。不同地区总会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太小不行,太大也不行。如果仅仅是少数人富有,那就会落到资本主义去了。要研究提出分配这个问题和它的意义。到本世纪末就应该考虑这个问题了。我们的政策应该是既不能鼓励懒汉,又不能造成打‘内仗’。”[3]
“十二亿人口怎样实现富裕,富裕起来以后财富怎样分配,这都是大问题。题目已经出来了,解决这个问题比解决发展起来的问题还困难。分配的问题大的很。我们讲要防止两极分化,实际上两极分化自然出现。要利用各种手段、各种方法、各种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少部分人获得那么多的财富,大多数人没有,这样发展下去总有一天会出问题。分配不公,会导致两极分化,到一定时候问题就会出来。这个问题要解决。过去我们讲先发展起来。现在看,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不比不发展时少。”[4]
“我以前提出过,在一定的条件下,走集体化集约化的道路是必要的。但是不要勉强,不要一股风。如果农民还没有提出这个问题,就不要着急。条件成熟了,也不要去阻碍。北京郊区搞适度规模经营,就是集体化集约化。从长远的观点看,科技发展了,管理能力增强了,又会产生一个飞跃。我讲过,农业的改革和发展会有两个飞跃,第一个飞跃是废除人民公社,实行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第二个飞跃就是发展集体经济。社会主义经济以公有制为主体,农业也一样,最终要以公有制为主体。公有制不仅有国有企业那样的全民所有制,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也属于公有制范畴。现在公有制在农村第一产业方面也占优势,乡镇企业就是集体所有制。农村经济最终还是要实现集体化和集约化。”[5]
从上述邓小平同志的重要论断来看,他早在20世纪末就指出,按照前一段时间的“先富论”走下去,肯定会出现社会不公平,收入差距扩大和出现两极分化,明确要求用大力气解决防止两极分化问题。只不过我们对邓小平同志的这一重要思想宣传不够,执行不力,致使收入分配差距扩大趋势越来越严重。今天有些问题已经积重难返,要扭转过来有相当的难度,必须下决心花大力气才能奏效。从上述邓小平的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社会主义经济必须以公有制为主体,必须以共同富裕为目标。公有制为主体和共同富裕这两条是不能丢的,丢了,就等于丢了社会主义的命根子。中国目前出现了贫富分化,其深层原因正在于一段时间一定程度地偏离了这两条。我们相信,由“先富论”向“共富论”的发展战略重点转移,是发展战略的一个重大转折,必将深刻影响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历史进程。重庆模式高举共同富裕的红旗,是顺应历史潮流之举。
作者单位:江苏省委党校
参考文献:
[1]刘国荣、武彩云等:《共同富裕的涵义解析及实现的逻辑基点》,载《榆林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2]《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96页。
[3]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986页。
[4]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09页。
[5]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33页。
[6]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1页。
[7]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71页。
[8]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184页。
[9]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12页。
[10]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3页。
[11]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56~1357页。
[12]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64页。
[13] 《邓小平年谱》(1975~1997),中央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134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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