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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发布

日期:2017年04月06日 来源:湖南省科技厅

近日,《湖南省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正式发布。《管理办法》是深入贯彻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湖南省科技创新大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国发〔2014〕70号)和《湖南省促进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5〕68号),促进湖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的重要举措。《管理办法》建立了科研设施和仪器购置的查重评议制度、开放共享绩效考核制度、双向激励制度等政策措施,对激发管理单位的开放共享积极性,提高科研设施和仪器等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度,降低全社会研发成本,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关于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向社会开放的意见》发布后,湖南省多措并举,积极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一是全面摸清了湖南省科研设施和仪器资源的家底,编制了《湖南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目录》,收录了全省可提供开放共享服务的原值50万元及以上的单台(套)科研仪器1886台套和原值在50万元以下的科研仪器4000余台套,并向省内高校、院所和企业免费发放8000余册。二是湖南省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服务平台顺利上线运行,截至2016年底,平台入网仪器7000余台套,仪器总价值42亿余元,入网各类创新平台800余家,并顺利完成了与国家网络管理平台的对接,上报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1620台套,开放共享仪器数量比2015年增长20%。三是开放共享服务成效显著。2016年湖南省依托服务平台累计提供仪器开放服务50余万次,有效服务机时30余万小时,据不完全统计,开放共享服务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社会用户节约研发成本10多亿元。

2017年,湖南省将进一步推进科研设施和仪器等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共享工作,一是开展科研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通过“政府+市场”双轮驱动推动开放共享,降低全社会企业创新创业成本;二是开展科研仪器购置查重评议工作,减少重复购置;三是加强开放共享人才培养力度,搭建开放共享专业管理团队、专业技术团队和专业中介服务团队。2017年底实现服务平台入网仪器突破1万台套,入网创新平台突破1000家,开放共享度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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