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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打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组合拳”

日期:2017年07月28日 来源:山西省科技厅

近日,山西省科技厅等7部门制定出台了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14个政策文件,打出了政策“组合拳”。

一、协同发力,对标一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印发后,山西省委省政府3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提出了需出台的配套政策清单,并将相关工作列入省政府“13710”督办系统重点推进。科技、教育、财政、人社、国资等7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按照“对表中央、对标一流、对接国际”的要求,统筹推进,协同用力,推进落实。目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研经费和科技活动经费管理使用、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编制结构管理权限、高等院校绩效考核及绩效工资分配等14个配套政策文件已全面完成,集中打造鼓励创新的最优政策环境,取得良好社会反响。

二、分类突破,精准施策

一是对象精准。面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卫系统、企业等知识技术密集的行业,分别制定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二是措施精准。《关于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见》的每个政策要点,在配套政策中都有具体细化的贯彻措施,科技人员看得懂、可操作;三是导向精准。所有政策紧紧围绕调动广大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科技人员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和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形成了政策释放的集中效应。

三、亮点突出,效果明显

(一)建立和形成了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系列配套政策,涵盖了科技人才管理体制和培养、引进、评价、激励、流动、保障等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激发了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起到了增活力、强动力、聚人心、鼓士气的重要作用,形成了内陆省份具有较强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

(二)改革和创新了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方式。系列配套政策在劳务费开支不设比例限制、绩效支出取消比例限制、科研项目实行分类定额资助、后补助资金适用范围、科研经费开支负面清单管理等个多方面进行了突破,真正实现了为科研单位和科技人员“松绑”。

(三)突破和解决了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的政策制约。从定价机制、权属约定、收益比例、单位领导人激励分类管理、法人责任等方面系统规定了科技成果转化的程序和方法。建立了科技成果市场定价机制;探索建立了科技成果产权长效激励机制,激励职务发明人进行科技成果转化;明确了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转化的法人责任;将科技人员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收益比例提高到70%以上。实现了习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中强调的“让他们既有科技创新的成就感,又有成果转化收益分享的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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