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技厅坚持依法行政 全面提升创新管理能力
日期: 2024年02月07日 10:02 来源:河南省科技厅
河南省科技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河南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在法治河南(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中连续7年获得优秀等次,获得河南省委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优秀单位通报表扬。依法行政支撑保障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增强,2022年研发经费支出达到1143.26亿元,连续7年增速超10%;截至2023年底,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367亿元;2023年“两院”院士增选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新晋两院院士3人、外籍院士3人;推行省市县三级科技服务综合体,构建全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做强“两城一谷”区域创新大格局,辐射带动河南省科技创新发展,创新成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最显著的标识。
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增强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国家基本法律法规以及科技创新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计划,全年共组织5次党组中心组、厅长办公会学法。成立了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副厅长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推动法治工作与创新发展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开展《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立法调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河南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条例》《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进园入企宣贯培训会,切实推动法律法规落地见效。配合省人大做好《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执法检查以及中原农谷、医学科学城立法工作,参与《河南省标准化条例》立法起草工作,全年完成立法征求意见办理85件。
二、完善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印发《中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会议规则》《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办公会议规则》,对厅党组会、厅长办公会会议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增强议事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严肃性、权威性。严格执行《河南省科技厅贯彻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按照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行政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实行动态化信息化管理,对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制定《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作用,为重大决策、立法、行政复议、协议合同审查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全年提供法律意见90余次。
三、深化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科技服务效能。持续深化创新发展综合配套改革,探索以新型研发机构为方向的科研院所管理体制改革,强化省属科研院所考核激励。试点职务科技成果国有资产单列管理制度。优化重大创新项目遴选方式,推行“揭榜挂帅”“赛马”“首席专家负责制”等制度。规范重大创新项目的评审程序,重大创新项目论证专家按照“三三制”原则配备,其中企业专家、行业专家、高校科研院所专家各占三分之一。完善省级科技计划科研诚信管理,2023年对9.5万个单位(个人)开展诚信核查。在全省推行省市县三级科技服务综合体,构建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的科技管理体系,为创新主体提供专业、精准、高效的创新服务,构建全域科技创新服务体系。
四、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促进权力运行规范透明。印发《中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2023年巡察工作方案》,对厅属单位开展政治监督。制定出台《中共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党组关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支持驻厅纪检监察组履行监督责任的意见》,河南省科技厅党组与河南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开展“组组会商”,坚持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实现“两个责任”一体推进、贯通落实。印发《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内部审计工作暂行办法》,对厅属单位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对2022年度创新研发专项省级财政资金7.5亿元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对2023年2889.5万元科技管理经费进行事前审核。落实接访报备制度,印发《河南省科技厅信访工作方案》《河南省科技厅信访工作应急预案》《河南省科技厅信访工作制度》,认真解决来访来函,积极主动为科研人员排忧解难、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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