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北京市“十一五”时期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发布。
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北京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增强北京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有力举措;是推进北京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的必然选择。2006年,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创造增加值812亿元,占全市增加值的10.3%,同比增长15.9%;资产总额达6161亿元,同比增长19.9%;实现收入3614.8亿元,同比增长29.4%。同时,显现出文艺演出、影视节目制作、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广告会展、古玩及艺术品交易等一批优势行业。形成中关村创意产业先导基地、北京数字娱乐产业示范基地、国家新媒体产业基地、中关村科技园区雍和园、中国(怀柔)影视基地、北京798艺术区、北京DRC工业设计创意产业基地、北京潘家园古玩艺术品交易园区、宋庄原创艺术与卡通产业集聚区、中关村软件园等一批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产业集聚效应初步显现。
《规划》提出,本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把文化创意产业放在优先发展位置,强化首都功能定位,紧抓奥运发展机遇,通过文化和科技的融合,扶持优势企业,打造驰名品牌,逐步形成高端、高效、高辐射力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大力提升北京的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影响力,促进北京经济文化社会和谐发展。“十一五”期间的发展目标是,通过大力发展文化创意产业,进一步提升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和文化创意产业主导力量的影响,增强文化创意产业创造社会财富和就业机会的能力,使文化创意产业成为首都经济的重要支柱,把本市建设成为全国的文艺演出中心、出版发行和版权贸易中心、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交易中心、动漫和网络游戏研发制作中心、广告和会展中心、古玩和艺术品交易中心、设计创意中心、文化旅游中心、文化体育休闲中心。规划期内,预计文化创意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5%左右,到2010年,文化创意产业实现增加值占全市GDP超过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