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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率先立法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

日期: 2025年08月13日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今年9月1日,全国首个以科技创新协同发展为主题的区域协同立法将在安徽与上海、江苏、浙江同步施行。安徽积极响应,起步先跑,于7月10日率先通过《安徽省促进长三角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决定》,以法治化、制度化保障加快打造科技创新策源地,加速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  

一是聚焦战略协同,打造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安徽支点”。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布局,高水平建设国家实验室和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有效发挥高能级科创平台作用。打造量子信息、深空探测、聚变能源三大科创引领高地。推动合肥、张江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两心同创”,高效推进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实体化运作,推动大科学装置集群开放共享。  

二是聚焦科产融合,构建技术攻关到成果转化“高速通道”。实施跨区域协同攻关,聚焦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等长三角重点产业需求,每年组织实施一批联合攻关项目。推动“科创飞地”“中试基地”建设。深化长三角技术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探索“先使用后付费”“专利开放许可”等转化机制,加速科技成果跨区域转化。  

三是聚焦生态优化,构建长三角创新要素“循环枢纽”。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共建长三角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学仪器等跨区域开放共享。促进人才共育共引共用,联合培养博士后、卓越工程师,推动建立人才评价标准互认机制,促进人才柔性流动。深化国际创新合作,联合共建“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争取牵头或参与国际大科学计划,支持各市布局海外研发中心和离岸孵化器,努力打造全球创新资源汇聚枢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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