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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山西省公安厅与省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将于近期联合开展“警民和谐之星”评选活动,选出10名民警和10名群众共20名“警民和谐之星”进行表彰奖励。

  “警民和谐之星”中的“警”主要从我省公安机关各警种的一线岗位和窗口单位的在职民警中选出。他们的参评条件是政治立场坚定,工作成绩突出,具有创新意识和进取精神,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警民和谐之星”中的“民”主要是从在群防群治、联防救护、见义勇为、扶危济困、拥警助警等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社会群众中选出。候选人事迹将从本月下旬开始在山西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展播宣传。

  此次评选将广泛收集群众的意愿,在媒体对候选人的事迹宣传后,由公众短信投票选举。组委会将于春节前在省电视台大演播厅举行颁奖晚会,对“警民和谐之星”进行隆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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