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新时期浙江省加快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浙江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全省农村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的意见》,就“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作出部署。
《意见》指出,要力争通过5年的努力,形成一批组织有力、活动经常、设施齐全、特色鲜明的“种文化”活动先进乡(镇)、村,传承一批积淀深厚、内涵丰富、形式独特、群众喜爱的优秀传统乡土文化,培养一批源于民间、扎根农村、各具特色、各有专长的农村文体队伍和文化能人,使农村文体活动成为农民群众健康生活的重要内容,使农村文化阵地成为农民群众娱乐活动的主要场所,使农村文化生活成为农民群众素质提升的有效载体,努力在繁荣发展农村文化中加快建设乡风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意见》要求,要广泛开展各类适合农民群众参与、为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农村基层文体活动,丰富农民群众文化生活;弘扬与传承优秀民俗文化,逐步建立民族民间文化传承基地、传统节日标志地和文化生态保护区,积极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传统文化活动;适应农民群众对文化生活的新需求,切实推进大众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和传播服务,为各类农村自办文化提供内容支撑;重视培养乡(镇)、村文体工作者、民间业余文体队伍、民间文体爱好者等农村文体队伍,发挥他们在农村“种文化”活动中的骨干作用;培育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和谐的社会风尚,注重培育新型农民,突出“种文化”活动的思想内涵,发挥文化感染人、引导人、教育人的功能,让农民群众在参与文化活动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接受教育、提升素质。
《意见》强调,要利用有效载体,丰富“种文化”活动内容;加强培训辅导,培育“种文化”活动主体;开展结对共建,拓宽“种文化”活动渠道;加强宣传推广,扩大“种文化”活动影响。各地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努力形成各级党委宣传部门牵头协调、各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全社会大力支持、农民群众发挥主体作用的“种文化”活动良好格局;广泛发动,积极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到“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中来;紧密结合各地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千镇万村种文化”活动;健全机制,加大公共财政对农村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保障“种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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