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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卫生队伍建设,有效提高农村医疗卫生保健水平,努力实现卫生部提出的“到2010年全国大多数乡村医生要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的发展目标,江苏省在全省范围开展以提高执业能力为核心的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招生对象为2003年8月5日国务院《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颁布前已在岗的乡村医生,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取得省卫生厅颁布的《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和《全科医学(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合格证书》者。江苏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卫生厅商定,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招生计划单列。2008年、2009年拟招生3.2万人,全省实行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

教学内容以农村医疗卫生保健工作所必备的基础理论、实用知识、适宜技术和实践能力为主,实行半工半读,采用集中面授、分片辅导、课堂教学、视频教学和个人自学等手段相结合的开放式教学形式。教学计划由省教育厅、省卫生厅联合制定,专业方向、课程设置与时间安排等参照普通卫生学校社区医学专业相关要求。考虑到乡村医生的特殊性,学制原则上为三年,采用学分制,允许在不超过五年的时间内完成全部学业。

同时明确淮阴卫生学校为全省在岗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的主办学校,具体负责制定教学实施计划,监督教学质量,安排考试考务等工作,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江苏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执行。取得学籍的在岗乡村医生,完成规定教学计划且各门课程均考试合格,由淮阴卫校颁发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经省卫生厅验印的社区医学专业普通中专毕业证书。取得毕业证书的在岗乡村医生可报名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江苏省财政划拨专项经费对经济困难地区学员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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